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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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林芝市巴宜区西萨贸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3-1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林芝市巴宜区西萨贸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项目相关资料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3月17—2021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94—5821021、5885416

传  真:0894—5821021

通讯地址:林芝市巴宜区迎宾大道106号

邮  编:860000

附    件:1.18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