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补充林芝市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8-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关于印发《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各县(区)、市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专项组相关成员单位牵头推荐,并报请市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专项组审核,拟推荐相关单位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5日(5个工作日)。


    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专项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电话、传真,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94—5911996(兼传真)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迎宾大道106号

    邮政编码:860000


    附件:林芝市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名单



林芝市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

高地专项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林芝市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名单


1.中共林芝市委宣传部


2.华能米林水电工程筹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