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4〕37号)要求,现将林芝市2024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发布如下。
2024年林芝市产生固体废物总量1106.33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0.18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08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13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750.78万吨,农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37.15万吨,城镇污水污泥产生量为0.01万吨。林芝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详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2024年,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0.18万吨,综合利用量为0.17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6.35%,主要利用方式为建材制造、肥料生产及直接回用;处置量为0.007万吨,处置率为3.71%,主要为企业自行处置;累计贮存量为0.0001万吨。
2.行业产生情况
2024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5的行业分别为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水泥制品制造、啤酒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中成药生产,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34.70%、31.63%、28.21%、2.95%、0.90%。
图1 2024年本市主要行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3.主要产生种类
2024年,本市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仅有两类,分别为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和食品残渣,其中其他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0.13万吨,食品残渣产生量0.05万吨,产生量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72.22%和27.78%。
表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种类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废物种类 |
产生量(万吨) |
综合利用量(万吨) |
处置量(万吨) |
其他工业 固体废物 |
0.13 |
0.12 |
0.01 |
食品残渣 |
0.0508 |
0.0506 |
0.0002 |
4.转移情况
2024年,本市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由产生企业自行利用处置或外售给牧民综合利用(食品残渣),不存在转移情况。
5.主要利用设施情况
2024年,本市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
二、危险废物
1.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2024年,本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量0.08万吨,利用量为0.04万吨,利用率为50.00%,主要利用方式为废油再提炼、金属再循环利用;处置量为0.04万吨,处置率为50.00%,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高温蒸汽处理后填埋;贮存量为0.001万吨。
2024年,本市医疗废物产生量0.03万吨,处置量0.03万吨,无害化处置率为100%,主要的处置方式为高温蒸汽处理后填埋及焚烧。
2.行业产生情况
2024年,本市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主要来源于为汽车维修与维护行业,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75.11%;其次为电力生产行业,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8.61%;其余各行各业产生危险废物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16.28%。
图2 2024年本市主要行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3.主要产生种类
2024年,本市295家企业共产生八类危废废物,分别为HW01、HW03、HW04、HW08、HW18、HW31、HW34及HW49,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52.58%、36.71%、5.38%、1.57%、1.94%、0.96%、0.86%及0.001%,详细情况见表2。
表2 危险废物主要产生种类
序号 |
废物类别 |
产生量(万吨) |
占比(%) |
1 |
HW08 |
0.044 |
52.58 |
2 |
HW01 |
0.031 |
36.71 |
3 |
HW31 |
0.005 |
5.38 |
4 |
HW03 |
0.001 |
1.57 |
5 |
HW49 |
0.002 |
1.94 |
6 |
HW04 |
0.001 |
0.96 |
7 |
HW18 |
0.001 |
0.86 |
8 |
HW34 |
0.000001 |
0.001 |
4.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2024年,本市运行的危险废物联单中,移出本市危险废物0.05万吨,接收市外危险废物0.00万吨。
5.危险废物许可证颁发情况
2024年,本市共有2家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危险废物种类为HW01、HW08,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能力达到0.26万吨/年,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危险废物种类为HW01、HW08,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贮存量为0.06万吨。本市危险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情况见表3。2024年,共颁发危险废物许可证用于处置医疗废物1份,核准处置能力0.11万吨/年,实际处置量0.02万吨。
表3 危险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情况
危险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 名称 |
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废物类别/代码 |
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能力(万吨/年) |
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废物类别/代码 |
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贮存量(万吨) |
许可证有效期 |
西藏德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HW08 |
0.15 |
HW08 |
0.04 |
2023-09-18至2026-09-17 |
西藏绿邦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林芝分公司 |
HW01 |
0.11 |
HW01 |
0.02 |
2021-04-02至2026-04-02 |
6.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情况
2024年,林芝市内无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市内产生的HW08均由西藏德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后转运至西藏洁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HW31主要由西藏洁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部分由西藏科众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HW49交由西藏绿邦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收集处置。
7.主要处置设施情况
2024年,本市共有1家单位从事危险废物处置活动(含医疗废物),本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为0.11万吨/年,主要处置设施情况见表4。
表4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情况
处置设施所属 单位名称 |
处置设施 类型 |
处置废物种类 |
设计处置能力(万吨/年) |
实际处置量(万吨) |
西藏绿邦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林芝分公司 |
处置 |
HW01 |
0.11 |
0.02 |
三、生活垃圾
1.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
2024年,本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13万吨,其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12.71万吨,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5.42万吨。本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14.13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其中,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12.71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5.42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2.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设施情况
本市共有在用生活填埋处理设施11座,总设计库容202.25万吨,处理能力可满足全市当前生活垃圾全量无害化处理需求。
表5本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设施情况
序号 |
设施名称及类型 |
设计库容 (万吨) |
实际处理量(吨/日) |
剩余库容 (万吨) |
1 |
百巴镇生活垃圾 填埋场 |
1.17 |
2.05 |
0.30 |
2 |
米林市扎西绕登乡多卡点 垃圾填埋场 |
9.3 |
63.01 |
1.60 |
3 |
米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二期) |
48 |
/ |
29.90 |
4 |
工布江达县县城垃圾填埋场 |
9.57 |
20 |
1.78 |
5 |
工布江达县巴河垃圾填埋场 |
1.44 |
5 |
0.26 |
6 |
工布江达县错高垃圾填埋场 |
0.97 |
5 |
0.35 |
7 |
朗县城市生活垃圾 卫生填埋场 |
6.67 |
3.89 |
0.24 |
8 |
墨脱县垃圾填埋场 |
5.95 |
9.32 |
0.45 |
9 |
波密县县城垃圾填埋场 |
14.2 |
70 |
1.00 |
10 |
察瓦龙生活垃圾填埋场 |
3.89 |
3 |
1.90 |
11 |
察隅县龙古村生活垃圾 填埋场 |
30 |
/ |
25.00 |
3.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2024年,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为93.23%,农村地区尚未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
本市厨余垃圾清运量为0.41万吨,利用量为0.05万吨;可回收物回收量为1.95万吨,利用量为1.95万吨。
四、建筑垃圾
1.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
2024年,本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为750.78万吨,资源化利用率11.54万吨,主要利用方式为用于生产再生骨料、砖块,工程回填量6.74万吨。
工程渣土产生量为66.19万吨,工程泥浆产生量为0.12万吨,工程垃圾产生量为76.26万吨,拆除垃圾产生量为295.13万吨,装修垃圾产生量为313.08万吨。2024年建筑垃圾主要种类产生情况见图3。
图3 2024年本市建筑垃圾主要种类产生情况
2.主要处理设施情况
2024年,本市共有2家单位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活动,本市建筑垃圾处理能力为17.52万吨/年,主要处理设施情况见表6。
表6本市建筑垃圾填埋处理设施情况
序号 |
处理设施所属单位名称 |
处理建筑垃圾种类 |
设计处理能力 (万吨/年) |
实际处理量 (万吨) |
1 |
志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五类建筑垃圾,以工程渣土为主 |
2.92(资源化能力)+4.67(堆存容量) |
3.00 |
2 |
工布江达县洁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有限公司 |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
14.60 |
5.40 |
五、农业固体废物
1.农作物秸秆产生及利用情况
2024年,本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为13.86万吨,可收集量11.81万吨,综合利用量11.44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6.84%。
2. 农作物秸秆利用设施情况
2024年,本市未建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产生的秸秆均由农户自行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
3.畜禽粪污产生及利用情况
2024年,本市畜离粪污产生量为323.24万吨,综合利用量287.86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9.05%。
4.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情况
2024年,本市共有1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企业,为林芝市农牧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位于林芝镇尼池村,采用干湿分离、高温发酵等工艺生产商品有机肥,年处理规模1.10万吨。
5.废弃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情况
2024年,本市废弃农用薄膜回收量0.05万吨,回收率为89%。
6.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情况
2024年,本市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量0.0001万吨,回收率为100%,处置量为0.0001万吨,处置方式为集中填埋处置。
六、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及处理情况
2024年,本市建成并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30座,年污泥产生量为0.014万吨,处置量为0.013万吨,处置率94.89%。
2.污泥处理设施情况
2024年,本市尚无污泥资源化利用企业及相关规范化利用设施,本市污泥主要通过卫生填埋进行处置。
七、再生资源
1.回收情况
2024年,本市再生资源回收总量为4.07万吨(不含报废汽车),包括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回收量449辆)、废旧纺织品、废玻璃、废电池(铅蓄电池除外)等十大类别。2024年再生资源主要十大类别回收情况见图4。
图4 2024年本市再生资源产生情况
2.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拆解情况
2024年,本市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共计0.01万吨。
3. 报废机动车回收及拆解情况
2024年,本市报废机动车回收量449辆,主要拆解产物包括废机油、废电瓶、废铁,拆解产物总量约0.1万吨,处置量0.1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