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林芝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动态更新及定期调整工作。我局拟开展林芝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动态更新及定期调整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邀请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林芝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动态更新及定期调整项目
项目资金:417.9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分三年开展林芝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评估、动态更新、定期调整工作。包括组织实施、成果管理、成果应用、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
报价标准:按招标金额的百分比报价
二、资格要求
1.拥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关企业资质,并属于林芝市财政局名录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3.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和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上述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2.报价函(需加盖公章);
3.在林芝市财政局名录登记的代理机构备案截图;
4.拟投入的团队人员情况;
5.近三年开展类似项目情况;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查询记录或信用报告);
以上提交的资料需封装报送(正本1套、副本5套),封套表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及服务单位全称,并粘贴在接缝处分别加盖公章。
四、提交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5年6月24日—6月30日9:30—18:30(五个工作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交地点:林芝市巴宜区迎宾大道106号(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咨询电话:0894-5885416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我方将根据参选单位报价、资质、业绩、服务能力等方面综合比选,确定该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2.服务方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目招标代理相关工作,并做好其他配套服务工作。
3.服务方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料以作废处理。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