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9-10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单位: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委托单位:林芝市财政局

评价机构:陕西丰汇韵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2024年716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林芝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单位委托,对林芝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本级财政预算资金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市生态环境局对建立健全内部内控制度、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相关材料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1285号以及《林芝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通知》林财预〔2024〕11号相关要求,结合市生态环境局的实际情况,我们实施了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社会调查、检查、函证、询问、计算、分析性复核等评价程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2019年机构改革,设立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批准设立林芝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市生态环境局加挂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对地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和行业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地方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在2023年度中,市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综合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大气、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辐射安全监管科);政工人事科。核定行政编制15名。直属事业科室4个(参公1个):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5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股级,核定事业编制2名);巴宜片区环境监测站(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波密片区环境监测站(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正县级,核定行政编制3名,保留原环境监察支队事业编制6名),内设机构3个:案件受理科;环境执法科;执法监督科。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岗位共85个,2023年末在职人数110人。

(四)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年度总体工作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构筑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全力推动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工作,为林芝高质量发展和改革开放先行打下坚实基础。

2.重点工作任务

(1)抓好二十大精神的宣传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将把二十大精神的宣传贯彻落实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学习计划,将二十大精神的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的重点内容,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方式,将二十大精神的宣传贯彻作为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月的重点宣传内容,推动二十大精神的宣传贯彻取得实效。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两高”企业和项目零审批、零引进。适时开展生态价值本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掌握我市生态价值,提前谋划碳汇经济,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努力在全区率先实现“双碳”目标,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走在全区前列。建设林芝市城区空气质量预警系统,做到城市大气污染点源和面源的监控能力。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确保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加强对辐射环境管理,对放射源和放射性装置实施有效监管,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加快林芝市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库和卫星地图地理信息系统相结合,准确定位产废单位信息、产生量、转移情况,全面掌握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情况。

3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组织各县(区)开展2023年度国家和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示范创建氛围。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江河源保护工作。加强生物生态安全管理工作,做好2023年高黎贡山(伯舒拉岭)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工作

(4)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做好生态损害赔偿工作,落实《林芝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提高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良、争取国家、自治区加大生态转移支付力度。

(5)加强环境监管。积极创建规范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打造生态环保铁军,完善网格化执法,做到执法领域全覆盖。打造绿色川藏铁路项目建设样板,保护沿线4态环境。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典型案例收集通报及督办,推动突出问题解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实施《林芝市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6)推动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工作。按照《林芝市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实施方案》,制定《林芝市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2023年工作方案》,实行月调度制度,推动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五)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年初预算批复数8,227.80万元,综合调整调数额为1,353.46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金额为9,58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55.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25.55万元。

2.决算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决算数为7,63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0.11万元,项目支出4,226.05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部署的要求,以预算资金为主线,梳理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涉及的目标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内容,综合分析部门的管理效率,落实部门预算主体责任,提高部门资金、资产等资源统筹配置能力;以战略目标和职责目标为基础,综合评价部门履职结果,反映财政资金支出结果,提升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林芝市生态环境局,预算资金9,581.26万元。评价时间范围:2023 年1月1日至 2023 年12月31日。

二)评价依据、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指标体系

1.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

(5)《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6)《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

(7)《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8〕89号

(8)《西藏自治区预算缋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藏财预〔2018〕174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执行。

客观公正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做到指标科学、标准客观、权重合理、数据准确、资料可靠、程序规范、评价公正,绩效评价报告要内容完整、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

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指标与支出目标具有直接的联系,评价结果能够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3.评价方法

为确保评价过程、结论的科学与准确性,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及部门特点,评价工作中主要采用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和其他评价方法等,以充分采集和核实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处理,得出评价结论。

4.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评价标准主要为:

(1)计划标准,本次评价中部分产出指标采用计划标准作为评价标准,计划标准来源于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部门重点工作任务计划。

(2)历史标准,在本次评价中部分效益指标采用历史标准作为评价标准,历史标准来源于以前年度相关数据统计。

(3)行业标准。本次评价将生态环境局履职目标要求作为行业标准参考。

(4)其他标准。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认可的其他标准。本次评价中决策及过程指标采用其他标准。

5.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要求为基础,构建“以部门规划、运行成本、基础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等共性指标评价部门管理效率,以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对象满意等个性指标评价部门履职结果”的评价体系框架。

绩效评价结果量化为百分制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进行分级。综合评分为 90 分(含)以上的为“优”,75分(含)至90分的为“良”,60分(含)至 75分的为“中”,60分以下的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和形成报告三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工作组。在明确委托方要求后,组建工作组,明确工作组内的任务分工。

(2)编制工作方案。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方式方法、评价体系和标准、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及相关附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工作方案将报委托方审阅征求意见,并进行调整完善。

2.评价实施阶段

(1)前期准备通知

工作组通过委托方获取项目单位联系方式,与项目单位提前沟通,下发资料清单,由项目单位进行前期资料准备。

(2)收集部门资料

为满足评价工作需要,通过邮件、电话、建立微信工作群等方式,根据需要准备资料清单,跟踪辅导被评价项目 单位准备评价所需相关资料,对遇到的疑惑,及时予以解答,为被评价项目单位能够提供出满足评价需要的资料提供辅导支持。

(3)资料收集及审核反馈

工作组将依据资料收集清单对资料进 行形式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存在重大缺项漏项的资料予以退回,并反馈原因,辅导被评价项目单位补充完善。

(4)非现场评价

主要对被评价项目提交的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统计和评分,在审核过程中对于存有疑义的问题,我们会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对于对评价结果有重大影响的存疑事项,也将进行现场检查或勘察。

(5)综合评价分析

根据所收集的基础资料,结合现场核实的有关情况,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的基本资料和数据。按照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项目的总体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

3.报告撰写阶段

在前期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工作组对项目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经公司内部审核后,递交委托方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成形成报告终稿。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表3-1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5

8.00

53.33%

过程

49

29.50

60.20%

产出

16

10.40

65.00%

效果

20

15.92

79.60%

绩效评价得分:63.82  综合评价结果等级:中等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从目标设定、预算配置两个方面进行评价,满分为15分,总得分8分。

表4-1项目投入情况得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投入

15

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合法合规合理性

1

1

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的相符性

1

1

绩效指标清晰量化程度

1

0

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对应性

1

1

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匹配性

2

0

预算配置

在职人员控制率

3

0

“三公经费”变动率

3

2

重点支出安排率

3

3

合计

15

8

1.目标设定情况

(1)绩效目标合法合规合理性

市生态环境局设定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满分1分,实得1分。

(2)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的相符性

市生态环境局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满分1分,实得1分。

(3)绩效指标清晰量化程度

市生态环境局设定的绩效目标指标未能够明确量化体现。满分1分,实得0分。

(4)绩效目标与年度任务对应性

市生态环境局设定的绩效目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符合年度工作计划。满分1分,实得1分。

(5)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匹配性

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初设定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不匹配无法评价,绩效目标表中的“产出内容”未明确资金分配金额 。满分2分,扣2分,实得0分。

2.预算配置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岗位共85个,2023年末在职人数110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29.41%。满分3分,实得0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

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62.34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66.11,变动金额为3.77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5.70%。满分3分,实得2分。

(3)重点支出安排率

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项目总支出全年预算额度为9,581.26万元;18个单项预算支出大于或等于50万的项目列为当年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支出总额为9,114.99万元。重点支出安排率为95.13%满分3分,实得3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从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满分为49分,总得分29.5分。

表4-2项目过程情况得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过程

49

预算执行

预算完成率

11

5

预算调整率

2

0.5

结转结余率

6

0

结转结余变动率

1

0

公用经费控制率

2

1

“三公经费”控制率

2

1

政府采购执行率

3

1

预算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5

5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2

2

基础信息完善性

2

2

资产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3

资产管理安全性

5

4

固定资产利用率

2

2

合计

49

29.5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完成率

《部门预算批复表》中《收支预算总表》的预算数总额为9,581.26万元;《部门决算报表》中《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决算数为7,636.16万元;预算完成率为79.70%。满分11分,实得5分。

(2)预算调整率

《部门预算批复表》中《收支预算总表》的年初算数8,227.80万元,依据林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预算调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林财农指〔2023〕15149号;《关于调整“民族团结专项”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林财行指〔2018〕28号;关于调减2023年市直单位周转房维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林财经〔2018〕63、《关于调减2023年项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经〔2018〕111等文件。综合调增预算指标金额为1,353.46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金额为9,581.26万元。预算调整率为14.13%,满分2分,实得0.5分。

(4)结转结余率

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结转结余数为1,945.1万元。支出预算为9,581.26万元。结转结余率为33.59%,满分6分,实得0分。

(5)转结余变动率

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结转结余225.55万元,2023年结转结余1,945.10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1236.79%,满分1分,实得0分。

(6)公用经费控制率

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实际支出公用经费209.6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209.6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00%。满分2分,实得1分。

(7)“三公经费 ”控制率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三公经费实际支出金额为62.34万元,预算安排数为62.34万元。满分2分,实得1分。

(8)政府采购执行率

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1,051.34万元,实际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1,021.8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97.19%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满分3分,实得1分。

2.预算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相关财务制度汇编,各项制度健全;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制度完整、合规,满分3分,实得3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经抽查,市生态环境局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项目开支经过开会评估论证;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满分5分,实得5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林芝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2023年预算信息,2023年决算尚未批复,暂未公开。满分2分,实得2分。

(4)基础信息完善性

经抽查财务凭证,业务附件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满分2分,实得2分。

3.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市生态环境局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满分3分,实得3分。

(2)资产管理安全性

市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未贴标签,固定资产卡片与现场资产实物无法对应确认。满分5分,实得4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

查阅固定资产卡片及国有资产报告,统计市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总额为1,022.56万元,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为1,022.56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满分2分,实得2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从部门整体产出情况的职责履行方面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16分,总得分10.40分。

表4-3部门产出情况得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产出

16

职责履行

实际完成率

4

2.74

完成及时率

4

2.74

质量达标率

4

2.74

重点工作办结率

4

2.18

合计

16

10.40

1.职责履行情况

(1)实际完成率

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共46个项目,完成41个,5个未完成(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经费、林芝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林芝市工布江达县巴松错沿湖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水土保持工程等)。实际完成率为68.57%。满分4分,实得2.74分。

(2)完成及时率

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共46个项目,完成41个,5个未完成(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经费、林芝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林芝市工布江达县巴松错沿湖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水土保持工程等)。完成及时率为68.57%。满分4分,实得2.74分。

(3)质量达标率

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共46个项目,完成41个,5个未完成(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经费、林芝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林芝市工布江达县巴松错沿湖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水土保持工程等)。完成及时率为68.57%。满分4分,实得2.74分。

(4)重点工作办结率

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重点工作18个重点工作,5个未完成(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经费、林芝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林芝市工布江达县巴松错沿湖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水土保持工程等)。重点工作办结率为54.55%。满分4分,实得2.18分。

(四)部门效益情况

从部门整体效果情况的履职效益方面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20分,总得分15.92分。

表4-4部门效果情况得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效果

20

履职效益

社会效益

8

6

生态效益

7

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5

4.92

合计

20

15.92

(1)社会效益

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林芝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3 年工作计划》。目前共有4个县、23个乡镇、174 个村获得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乡、村命名。指导2个县、27个乡、238个村完成2023年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指导墨脱县、工布江达县完成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委托专家开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研究。联合墨脱县、巴宜区、波密县、米林市对自然保护地卫星遥感监测17个重点问题线索和181个一般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核查,印发《高黎贡山(伯舒拉岭)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工作任务细化方案》,对涉及2项牵头任务、14项配合任务进行分工,目前已完成我局2项牵头任务。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安全防范主题,设计10幅图案,制作4500个帆布袋。社会效益显著,满分8分,实得6分。

(2)生态效益

截至目前,林芝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100%;22个地表水断面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I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12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满足Ⅲ类水水质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八一镇主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土壤环境质量处于自然本底,全市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满分7分,实际得分6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

经问卷统计,收回调查问卷数33份,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社会满意度调查问卷显示满意度为98.33%。满分5分,实际得分4.92分

五、主要问题分析

(一)在职人员控制率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存在超编现象,其中:编制岗位共85个,2023年末在职人数110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29.41%。

(二)资产管理安全性

市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未贴标签,固定资产卡片与现场资产实物无法对应确认。

六、相关建议

(一)在职人员控制率

针对超编情况,一是严格退休制度,做好自然减员工作;二是加强编制管理,杜绝超编进人;三是加强计划调配,消化超编问题;四是改善结构,调剂余缺。

(二)资产管理安全性

1、加强固定资产采购预算管理;2、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中盘点相关要求,对资产使用状况及时更新;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


二○二四年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