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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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06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年,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修订形成《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清单(2025年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前学法内容,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西藏自治区信仰宗教党员处置办法(试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法律法规、党内法规。通过党员三会一课、干部集体学习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18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西藏自治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等。强化系统内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和培训,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组织全局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线上学法,参考率100%。

(二)严格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制定《林芝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普法工作计划》并推动落实,发布《林芝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一是向社会面普法工作。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无废城市”主题宣传等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环保普法宣传,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全程、全时、全员开展“说理式”执法。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面向机动车尾气检测、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排污单位开展专项普法活动2次,服务企业14家;集中帮扶指导排污单位填报执行报告2次;举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题培训1次,以8个典型案例为例开展以案释法,解答疑难问题10个,着力提高企业相关人员环保履职能力三是认真落实“三单两书”普法工作制度,围绕监管服务对象普法需求、办案情况、农牧民群众环保普法需要等重点领域,收集法治“订单”9个,制定法治“派单”9个。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有力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修订《林芝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2025年版)》,依法依规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执法办案、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方面进行指导,对局内重大执法决定、合同和重大政策措施等提出法律意见。三是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建立持证人员信息库,及时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件考试。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运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情况,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文书。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指导分局办案人员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案卷。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林芝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一是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监测数据造假、环评造假、机动车第三方检测机构专项整治。二是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推进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清单式执法,规范非现场执法,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2025年“生态环境法治护航、利民惠企绿色发展”行动,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18家企业(项目)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依法对8起案件实施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举办生态环境执法培训1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理论和移动污染源执法检查技巧、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尾气检测机构弄虚作假现场执法检查进行培训,参训人数达30余人;开展执法人员队列训练1次。

3.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班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各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双查”,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案件办理等工作。组织召开2025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推进会。全年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5起。

(五)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事项,按照《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二是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流程。优化项目技术评审服务,针对重大项目压缩技术评审时限。落实“主动服务+涉边项目政策倾斜”。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林芝产业发展定位、满足绿色发展和环保准入要求的项目加快审批进度。三是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助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四是依法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做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台账化管理。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法成效还有待加强。需进一步创新方式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二是执法工作质效还有待提升。部分领域执法经验不足,特别是调取证据和分析能力、文书制作运用能力有待提高。三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部门间协作配合不够紧密,线索筛查力度还需加大,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办案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学习、推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述职报告中。全年在局党组会上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2次,并作出安排部署。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民众法治环保观念,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强化执法监督和稽查,确保执法公正规范。三是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部门协同,强化指导督促和信息共享,提升案件办理效率。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