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公开选取林芝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机构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落实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责任,筑牢林芝市城乡饮用水安全防线,提升林芝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林芝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

2.最高限价:36.06万元以内,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最终以财政到位资金为准。

3.服务期限:1年期。(具体以实际工作进程为准)

4.项目内容: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为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本项目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I338-2018)规定,结合林芝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实际,科学合理划定林芝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完成新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并取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为限制或禁止林芝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可能污染水源的人类活动,避免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降低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风险,为监管提供空间依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面环保咨询、环境监测等相关资质,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及法人,拒绝其响应人参与本项目询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环保咨询、环境监测等方面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报价及响应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加盖公章(鲜章),密封报送、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予受理。请确保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合一)、提供符合项目条件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机构简介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委托代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执行信息公开网”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或截图;参选机构参加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最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近三年的相关工作业绩,承担过项目服务的案例,提供证明材料,可以表格形式提供;

7.团队人员资质配置情况;服务能力情况中包括:西藏自治区内办公场所和西藏自治区内同类项目经验。

8.进度保障措施,其中包括时间进度、水源地调查和划定情况、风险防控等内容。

9.报价资料(含服务内容、税费等全部费用)及详细报价明细表。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7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2.递交或邮寄地址: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四楼水、大气、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林芝市迎宾大道106号)。

五、成交规则

    本次询价将由林芝市生态环境局组成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分排名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果在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成交原则为得分顺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覆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

六、其它事项说明

1.成交供应商结合林芝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实际,科学合理划定林芝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完成新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2.询价单位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3.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且不得超过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报价单位应对报价内容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七、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及电话:尼先生(0894-5818099)

附件:项目评分标准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0

备用水源地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