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下载(http://www.sthjj.linzhi.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迎宾大道106号,邮编:860000,电话:0894-582102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林芝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大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遵循信息公开范围,聚焦重点领域,及时主动公开“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质量、污染防治、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等各类生态环境信息较好的满足了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所有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件均经领导签批,由业务科室提出拟答复意见,经领导审核后,以正式答复书或其他形式回复申请人。2023年我局共受理了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线下申请,予以公开1件,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规范文件类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起草文件类政府信息时均明确设置文件的信息公开属性。同时注重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做到“三联审”(即拟发布部门负责人审核、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局领导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正确,不发生错漏和泄密问题网站共收到网民留言1条,已完成回复并得到网民认可;收到转办留言1条,因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已退回由市城管局处理;收到交办留言1条,因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已退回由市城管局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37条。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微信公众号转载、发布信息208条,微博转载、发布信息18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质量还不够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