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3项监测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公开选择监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测内容
(一)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分公司(林芝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西藏林芝志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林芝市巴宜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西藏天禾啤酒有限公司、林芝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仓储分公司林芝八一油库。涉及监测项目(以下具体监测项目详见方案)废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NOx)、VOCs、臭气浓度、甲烷、氯(氯气)、氨(氨气);土壤:pH值、总镉、总汞、总砷、总铅、总铬、蛔虫卵、粪大肠菌群数;地下水: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总铬、六价铬、铅、氟化物、镉、铁、锰、铜、锌、镍、铍、总大肠菌群;废水:流量、水温、pH值、色度、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动植物油、烷基汞、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挥发酚、总有机碳;噪声:厂界四周开展昼夜监测1次。监测频次:半年开展一次,全年开展2次。对于监测超标的排污单位,可适当增加频次。
(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测
监测范围: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西藏德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八一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中石油西藏销售仓储分公司林芝巴宜油库、西藏万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日乌多铅锌矿)、工布江达县县城垃圾填埋场、米林市垃圾填埋场、墨脱县县城垃圾填埋场、波密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察隅县县城垃圾填埋场、朗县县城垃圾填埋场,共计1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监测项目: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三氯甲烷)、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锑、铍、钴、甲基汞、钒、氰化物、石油烃,共计52项指标。
监测频次:全年开展1次监测。
(三)入河排污口监测
监测范围: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林芝站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巴宜区尼洋河八一城区左岸8号点排污口(林芝市污水处理厂)、巴宜区河西新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巴宜区林芝镇污水处理厂、尼洋河巴宜区更章乡污水处理站排污口、尼洋河巴宜区米瑞乡污水处理站排污口、尼洋河巴宜区百巴镇污水处理站排污口、鲁朗污水厂总排口、波密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朗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察隅县上察隅入河排污口、察隅县下察隅入河排污口、察隅县察瓦龙乡市政排污口-1、察隅县古玉乡市政排污口、察隅县(沃地小区)养护段排污口、察隅县古拉乡市政排污口、察隅县县城污水排口、墨脱县亚东村下游、墨脱县莲花小区排污口、墨脱县污水处理厂、工布江达县木巴旅游集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工布江达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米林市派镇小集镇污水处理站排污口、火车站米林站排污口、米林火车站岗嘎站排污口、米林市里龙乡小学排污口、米林市里龙乡政府排污口、米林市东多村污水处理厂排口,共计28个入河排污口。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CODcr)和氨氮、pH、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磷、动植物油、色度、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共计10项指标。监测频次:全年开展2次监测,丰水期1次,枯水期1次。
二、经费预算
污染源重点监管单位监测预算12.4万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监测预算22万元;入河排污口监测预算24万元。以上3项监测任务共计经费预算为58.4万元。
三、条件要求
1.监测机构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需出具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及相关证明);
2.监测机构应符合相关行业资质要求;
3.有生态环境类相关业绩的优先考虑;
4.请一次性报出最低价格,需写明单价及总价,不得更改,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公司业绩证明;
5.收费标准及报价资料(此价格为含税价);
6.以上资料为电子扫描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7.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
8.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注:上述资料及证件需加盖公章(鲜章),密封报送,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五、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6日18:30;
2.报名地点:林芝市迎宾大道106号(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监测科)。
咨询电话:0894-5887488
监督电话:0894-5818006
联系人:洛松次成 联系电话:19908945758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8日